大同市旅游局是大同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内设办公室、规划发展科、行业管理科、质量监督科4个正科级机构,下属有3个事业单位:一是大同市旅游执法支队;二是大同市旅游信息中心;三是大同市旅游服务中心。
1.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、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。2.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、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、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,引导休闲度假。3.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、监督管理服务质量、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。